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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田雄二郎:康有为的日本研究及其特点


  《日本变政考》《日本书目志》管见



  摘要: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撰写了两部有关明治维新史的专著。一部是《日本书目志》,丁酉年(1897年)冬由上海大同译书局出版。另外一部是最近几年在故宫博物院发现的《日本变政考》,戊戌年进呈光绪帝御览。



  网站关键词: 村田雄二郎 康有为 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撰写了两部有关明治维新史的专著。一部是《日本书目志》,丁酉年(1897年)冬由上海大同译书局出版。另外一部是最近几年在故宫博物院发现的《日本变政考》,戊戌年进呈光绪帝御览。在这两部巨著里,作者但愿天子"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上清帝第五书》),用案语的情势供给各类变法维新的建议。对《日本变政考》,中外学者一致认为它是"一本最为重要的指导新政的册本"[1],正在举行多方面的研究。而《日本书目志》一书则过去很少引人瞩目,险些没有专门品题此书的文章。笔者这段通过分析此书的主要内部实质意义指出,《日本书目志》发行于戊戌维新运动的前夕,此中很多案语包含着康有为变法思想的重要部分,文字上也以及《日本变政考》有直接的接洽[2]。所以《日本书目志》应该说是康有为效法日本倡导变法的另外一本重要巨著即《日本变政考》的姊妹篇或资料篇。



  值得瞩目的是:在大量网络以及阅览日本册本的历程中,他对明治维新的历史事实举行不少改动以及捏造,借以适合神州当时变法改制的需要。这些个改动大都以及作者所建议的具体变法办法有着密切关系。下面举几个例子来研究这个需要解答的题目。



  1、康有为何时开始购读日本书



  康有为何时开始购读日本书,继续往前把明治维新视为神州变法的前驱先导呢?对此,他本身有两种抵牾的讲法。《康南海自编年谱》光绪二十二年(1886年)称:"自丙戌年编《日本变政记》,披罗较重要的事,至今十年,至是年所得日本书甚多,乃令长女同薇译之,稿乃具,又撰《日本书目志》。"据此,早在丙戌年(即1886年)他就入手编撰《日本变政考》。康门门生所著《康南海传》也说:"师长教师于二十八岁时,先得日本书而读之,知其变法有用。乃欲译日本书以悟国人告之当道,不成。乃自募股二十万为之,又不成。......其后师长教师卒为《日本书目志》刊布于世,又撰《日本明治变法考》,倡言于戊戌时"[3]。康有为于光绪十一年(1886年)正当28岁,刚好切合上面所说的自编年谱的记录。此外,还有《戊戌奏稿》所收《进呈日本明治变政考序》(戊戌岁首)说,"昔在圣明御极之时,琉球被灭之际(1874年),臣有乡人,商于日本,携示书目,臣托购求,且读且骇,知其政变之勇猛,而效验之已甚著也。"综合观察上边所述,康有为已在熬头次向光绪帝写信以前,倾慕阅览日本册本。可是,这些个记录都是戊戌戊戌变法掉败后编写的,极可能成心杜撰本身过去的勾当。并且,现有的康有为早期作品,如《实理公法全书》、《康氏表里篇》、《教学通议》等(估计在丙戌年前后著述),均对明治维新的汗青历程只字不提。



  与此相反,《日本变政考》的叙文明确谈及甲午中日战争的打击才导致他对明治日本的乐趣:"乙未议以及成,大搜日本群书。臣女同薇粗通东文,译而集成,阅今三年乃得见日本变法曲折序次。"康有为的戊戌条陈《进呈日本变政考>等书,乞采鉴变法以抵抗外侮图存折》也说:"臣二十年讲究万国政俗之故,三年来译集日本变政之宜,日夜念此至熟也"[4]。这些个文章都是戊戌年向光绪帝进呈的原件,内部实质意义最为可信。不难据此揣度,康有为因此甲午中日战争为契机开始研究日本的。从甲午到戊戌,时间仅隔三年,他专心购阅日本新书,逐渐对明治维新的前因后果提高熟悉,最后写成《日本书目志》以及《日本变政考》两部重要巨著。



  这里还有一个需要解答的题目。《日本书目志》列有康有为当时购读的日本册本7000多种。他到尽头通过怎样路子购买如此庞大的册本?上引《进呈日本明治变政考序》云,1874年"臣有乡人,商于日本,携示书目,臣托购求。"固然,因为此时在海内所能取得的日本册本非常有限,不得不哀求一些赴日经商的亲人朋友供给方便。除此以外,他另外可能通过一些客居上海的日人购得日本新书。当时,上海当前形势报馆有日人古城贞吉(18661949年)担任"东文传译"。古城是日本闻名的汉学家,1897年底作为日本"早上出版的报纸馆"(后改为"东京日日新闻社")的特地委派员首次访问上海[5],与当前形势报馆司理汪康年结成深交(近刊《汪康年师友书札》第四册共收录古城致汪康年函16通)。按照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三日(1897,4,4)梁启超复康有为一函,他们当时抱有一个传译日文册本的远大计划,"托古城代请东人"从事传译事情。厥后,这个计划成长成为大同译书局的成立。从这些个情况来看,康有为大可能通过古城购买日本书刊,或者从古城处获得有关日本册本的信息。



  二、《日本变政考》与《明治政史》



  康有为编辑《日本变政考》时,在很多处所缮写以及参考本身到手的日人巨著。关于此事,《日本书目志》有云:"今考日本之史,若《日本文明史》、《开化发源史》、《大政三迁史》、《明治汗青》、《明治政史》、《承平记》、《晚世史略》、《晚世承平记》、《三十年史》,皆变政之迹存焉。吾既别为《日本改制考》,以发明其故,而著其晚世史之用,以告吾开新之士焉"(图志门·日本史)。又云:"春秋之义,惟德是亲,日本未完全可以语是。然译泰西之书而能保养其民以自强,其政治亦可借鉴矣。吾有《日本改制考》一书,庶认为鉴而自正焉"(政治门·国家政治学)。此处所提的《日本改制考》看来指的是《日本变政考》未完稿本。列出的各类册本中,台湾的黄彰健师长教师曾指出,《日本变政考》(尤其是熬头卷)主要依据《明治政史》,摘译此中记事,再加以修改而成[6]。《明治政史》,指原安三(めひはりもすぞう编,12卷24编,明治2526年(18921893年)由东京富山房出版。吉野作造在大正年代里重印此书收入《明治文化全集·正史编》时,重新写上《解题》说:"熬头编称首编,辑成大政奉还以至庆应三年的事历,将明治元年至23年熬头届国会召开截止的23年代里的事历,分为23编,每年撰成一编,采纳所说的编年史编制"[7]。不管在编制上还是在内部实质意义上,《明治政史》算是《日本变政考》最重要的底本[8]。此刻,我们试把两书对照一下,就会发现康有为在很多处所对《明治政史》的原文举行不少重大的增改以及省略。兹将几个比较较着的例子举出来证实这一点儿。



  熬头,《日本变政考》熬头卷开头就说:"明治元年岁首元日,日皇御紫宸殿,率公卿、诸侯、藩士、贡士、征士,祭天神地毕,申誓文五条。一日,破除旧习,咸与维新,与天下更始。二曰,广兴会议,通达下情,以众议决事。三曰,上下同心专心,以推行新政。四曰,国民一体,无分别掉望。五曰,采万国之良法,求天下之公法"[9]。这一段是日本近代史上闻名的《五条宣誓条款》。不待多言,《五条宣誓条款》是庆应四年三月十四日(1868,4,6)颁布发表的,事在明治改元(1868,9,8)以前。然而,康有为存心将明治天皇诏定国是的日期改为明治元年岁首元日,而且周全改动《五条宣誓条款》的挨次以及内部实质意义如下:



  康有为的译文正与戊戌岁首初八日(1898,1,29)在总理衙门呈递的《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革旧图新,以存国祚折》(即《上清帝第六书》所云"下诏申誓,颁布发表天下以维新更始,上下同心专心,尽革旧弊,采天下之舆论,取万国之良法"[10]等语相应。显而易见,他在《日本变政考》中成心纂改《明治政史》的原文,使之成为神州变法维新的理论按照。



  其次,岁首二日条也有同样的改动:"岁首二日,以维新诸事分为八科,以总裁、议定、介入三职统之。"这里的日期应该是庆应四年仲春三日(1868,2,25)。这天,拿权不久的明治政府重新公布 "三职八局制",改组政府中央机构。康有为为什么想要变动明治维新的发端时间?理由非常简单。他为了证明本身提出的变法理论确有合法性以及行得通性,必需援用明治维新的前例来造成策动新政的理论依据。他又说:"立贤无方,拔共大位,不限于资格,宜其维新见效之速也。但观元、二日之规模,已闳远也"[11]。当时,他设想一系列鞭策新政的程序如下:首先光绪帝亲自广召群臣,向天下颁布发表变法维新,然后任用新人,颁行制度鼎新以及礼俗革命。所以他在《日本变政考》里开门见山就叙述明治改元的详细颠末,诡计使心服天子及朝廷的王公权臣明定国是,推行变法。这些个变法方案,他在《日本变政考》的跋文里说得更清晰:〔日本变政〕"其大端则不外于大誓群臣以定国是,立制度局以议宪法,超擢草茅以备顾问,纡尊降贵以通下情,多派游学以通新学,改朔易服以易人心计者。"由此可见,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里对日本明治维新所作的很多历史事实改动都是出于神州变法的火急需要。



  第三,他坚决要求光绪天子"超擢草茅以备顾问,纡尊降贵以通下情",不惜捏造客观汗青事实:"三条实美、岩仓具视二人,倡首变法者,为开新元功,从草茅拔用者,为日本名相熬头"[12];"是日开编书局,命介入副岛种臣领之。听其辟举通才,分纂专编列国强盛弱亡之故,及政法之宜,摘要编辑进呈宸览。已而副岛种臣告归,听其以书局自随"[13]。



  三条以及岩仓都是明治维新的功臣,的确"为开新元功"。但他们都是"公众"(日本朝臣)出身,决不是"从草茅拔用者"。至于编译书局,副岛种臣并没有参加这类勾当。康有为杜撰副岛卖力开编书局的历史事实,甚或说他下野时"以书局自随",不外是为某种政治目的服务。在戊戌变法时期,他屡次向光绪帝呈上条陈奏请开设书局。例如,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三日(1898,6,1)他代杨深秀草拟《请定国是明赏罚以正趋向而振国祚折》的同时,又递上《请筹款译书片》,要求天子"少提起数万金,多养通才","将泰西日本各学精要之书,可尽译之。"对他的奏议,光绪帝于五月十日(6,28)下谕:"赏举人梁启超六品,办理译书局事务。"接着,六月二十七日(8,14)康有为又呈递《请开编书局折》(代徐致靖拟),呼吁开局编译"万国强盛弱亡之书",遇到协办大学士孙家鼐的反对。可见,要求开编译局是康有为推行变法的重要方针之一。而且他为了配合这种要求,存心纂改汗青事实,竟至说成明治天皇权力委托副岛种臣开设编书局。



  三、有关开设制度局的需要解答的题目



  如上,对明治维新的历史事实改动,在《日本变政考》一书里不胜枚举。这是康有为始终不渝地只顾促进神州变法运动的成长,而视明治维新的汗青事实为次要的需要解答的题目。对此一点儿,他在《日本书目志》自序里很坦率地表白本身的观念:"吾今取之至近之日本,察其变法之条理先后,则吾之治效可三年而成,尤为捷疾也。且日本文字犹吾文字也。但稍杂空海之伊吕波文十之三耳。泰西诸学之书,其精者日人已略译之矣。吾因其乐成而用之,是吾以泰西为牛,日本为农夫,而吾坐而食之。费不令媛而要书毕集矣。"



  《日本变政考》1980年在故宫博物院发现然后,不少学者颠末分析以及研究证实它的重要历史资料价值[14]。诚如康有为所说:"我朝变法,但采鉴于日本,一切已足。其凡百章程,臣亦选取选择具有,待措正而施之。其它英德法俄变政之书,聊博采览,然切于神州之变法自强,尽在此书。"他在《自编年谱》中也说"上采案语,认为谕旨",声称戊戌变法中发下的各类变法上谕均是采纳《日本变政考》案语而成立的。很多论者已经指出《日本变政考》在戊戌维新运动中所阐扬的重要效用,不消在此一一阐述。



  众所周知,在戊戌变法开始以前,康有为数次写信鼓动光绪帝立即明定国是,在宫中开设制度局。在他眼里,制度局是一个鞭策新政的中枢机构。一旦设立制度局,天子就可以肆意擢拔天下通才,命令他们相商新政,制定决定计划,颁行变法。四月二十三日(6,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圣旨后,他不厌其烦地持续上递条陈,提出开设制度局的要求。譬如,五月一日(6,19)递上的《为推行新政,请御门誓众,开制度局,以统筹大局,革旧图新,以救时艰折》云:"臣愚认为皇上不欲变法自强则已,若欲变法而求下手之端,非开制度局不可也。"接着又云:"臣又认为皇上不欲变法则已,若欲变法,请皇上亲御乾清门,大誓群臣,下悲伤严切之诏,布告天下。一则尽革旧习与之更始;二则所有庶政,一切维新;三则明国民一体,上下齐心;加减乘除四种采万国之良法;五则听天下之写信;六则著阻挠新政既不奉行,或造谣惑众攻诋新政者之罪"[15]。后一段话较着是采自"五条宣誓条款"的。这就申确实治维新曾对康有为的变法思想孕育发生很大的影响。



  另外,《日本变政考》还有一处更具体地暗示设立制度局的主意是直接从明治早期的官制鼎新而得来的。



  "岁首二日,以维新诸事分为八科,以总裁、议定、介入三职统之。八科者,总裁、神祗、表里国、海陆军、管帐、刑律、制度也"[16]。如前所述,明治政府于庆应四年仲春三日申令颁行"三职八局制"。在此以前,政府先后分别划定"三职制"以及"七科事务科制"。前者是庆应三年十仲春九日制定,由总裁、议定、介入三职构成政府机构。后者则颁布于庆应四年一月十七日,共有神祗、内国、外国、海陆军、管帐、刑律、制度等七科。厥后明治政府把这两种制度并成一体,重新建立"三职八局制"。可是,它实际勾当的时间非常短暂,到庆应四年闰四月二十一日就为"太政官制"所代替。在此不满3个月的时期,"三职八局制"作为明治政府的行政系统,对巩固中央政柄的基础有所孝敬。《日本变政考》在明治元年岁首二日条缮写《明治政史》的记叙,逐条申明三职八局各个部门的职务范围。最后云:



  "制度事务局/撰叙官职、制度、身份地位、仪制、考课诸法则事。



  臣有为谨案:日本变法,前后不同,日月即改,纷如乱丝。此七局虽疏,而条理颇具,纲目具见。制度局撰叙仪制、官职诸法则。专立此局,更新乃有脑筋,尤为变法下手之法。盖百司皆为手足,但为行法之官,非有制度撰叙如心之论思,则百司狼藉,手妄持而足妄动,一二缝补,徒增流弊罢了。岂能望自强乎。"



  可见,制度局(或制度事务局)原来超越于其它七局,赋有变法"脑筋"的职能。为了夸大制度局的重要性,他特意从明治政府的"八局"中抽出"制度事务局",认为一个推行变法的中枢机构。实在《明治政史》的原文只说:"官职制度身份地位仪制撰叙考课诸法则ノ事ヲ督ス(监视官职、制度、身份地位、仪制、撰叙、考课等诸条法则)"[17],文意以及《日本变政考》纯粹不同。这无疑是康有为成心"改释"《明治政史》原文的"撰叙"一词。



  他为什么要如此?其部分缘故原由在于正午两国语言对"撰"字的不同理解。例如,日语把"撰"字用于"民撰议院"等语,它的含意与"选"雷同。也就说"撰叙"等同于"选叙",有"选拔以及审查资历"的意思。与此不同,汉语的"撰"字主要象征着"属词记事"[18],正如康有为云"撰定章程"[19]。固然,需要解答的题目其实不局限于语言上的层次。更重要的是,他把原文的"撰叙"理解为一个动词,译成"制度局撰叙仪制、官职诸法则。"非常明确,他在《日本变政考》中力求突出制度局的效用,故而倒置原文语序,把它改为一个统筹整个的局面:胸怀~的议政机构。关于设立新的议政机构,他又在《日本变政考》中大倡鼎新官制,添设"议政之官"或"立法官";"且百司皆行政之官,而非议政之官,无人专任论思者,故特开介入局以谋新政,实变法之下手也"[20]。又说:"心思者主谋议,立法者也。手足者主持行,行法者也。耳目者主视听,公检法者也"[21]。就三权分立而言,康有为认为"三官之中,立法最要。"他再三攻讦神州传统的官僚制度向来缺乏"议政之官",如同虽有人体而缺少"脑筋",导致了君权太重,上下不通,少量独断等毛病。按照这种见解,他主意"特置制度局于内廷,妙简天下通才十数报酬修撰"[22],责成他们会商国事,鞭策新政。康有为面对戊戌变法运动的策动,踊跃参考以及接收明治维新的经验,提出一个周全鼎新的方案。此中,庆应四年(即明治元年)的"三职八局制"给他一个很大的启迪。可是当他引进明治改制的时候,存心变动制度局的政治效用,要得涣然一新。制度事务局之于明治开始的一段时间的官制,只不过是八局之一,它的职权以及功能又与其前身社团"制度寮"略同。它的实效用远逊于康有为所提出的制度局[23]。相反,康有为认为神州若要变法,非有一个驱使百司、"撰叙如心"的制度局不可。所以他在戊戌变法中屡次写信要求天子先开制度局,掌握中央实权来实行变法维新。这应该说是一种对明治变政的"创造性误读"。至少可以说,康有为开设制度局的构想其实不是直接选取材料于明治维新,而是按照本身的政治目的而单独提出的。



  四、其它对明治维新史的"改释"



  除开上面所说的开设制度局的需要解答的题目之外,《日本变政考》一书上还有几处值得深切探讨。我们不妨通过对《日本变政考》的研究,进一步理解康有为的日本研究以及变法思想的内涵接洽。



  康有为在戊戌维新时期到尽头是不是提倡"兴民权、设议院"?这个需要解答的题目直接关系到怎样评价戊戌年代里康有为的政治纲领。对此,最近几年来在大陆学者之间颇有争论[24]。尽管本文不克不及正面关于这个需要解答的题目,可是至少可以断言,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之始,不仅没有主动提倡民权,而且在开设国会的需要解答的题目上表现得非常消极被动。这集中反映在《日本变政考》的下面记叙:"前参议副岛种臣、后藤象次郎、板垣退助、江藤新平等上表,请设人民选举议院"[25]。关于这个轰动全国的《民撰议院设立建白书》,康有为只是很简单地叙述副岛等写信请愿的颠末,而对《明治政史》里援用的《建白书》则纯粹采纳忽视的态度,居然将"建白书"一文全数删掉了。不仅如此,他还在案语中主意缓开国会,说:"然民智未开,蚩蚩自愚,不通古今中外之故,而遽使之议政,适增其阻挠罢了。......日本亦至二十余年,始开议院。吾今于建国会,尚非其时也。"由此可见,他对不少明治前一阶段的重要事务,往往认为无益于神州变法而不予采录,并且存心漠视以及删掉原文里认为不妥当或不合用的部分。



  关于这点,我们需要指出,康有为所介绍的明治维新仅是局限于制度鼎新(法制、宪法、国会)的方面,而对明治政府与此并重的"国体"思想以及神道主义则绝不加以重视。早在明治初年,政府有些高级官员哄骗"后期国粹(水户学)"的"国体神学"理论,试图改造传统的宗教信仰,重新编造一种治理国家的指导原则"国家神道"。厥后颠末屡次波折,明治政府就在"国家神道"(以天皇为核心的、以及国家化为一体的宗教)的原则下,才气够奠基鼎力大举推行制度鼎新的思想基础,最后乐成地建立成一个以《军人敕谕》以及《教育敕语》为核心精力的天皇制近代国家[26]。可是康有为却在《日本书目敕志》的案语中说:"旧本神学乃儒佛未东渡以前为东夷之旧俗,无足观焉"(宗教门·宗教案语)。他似乎对"日本神学"在明治维新的汗青历程中所起到的重要效用漠不关心。他看待1882年颁发的《军人敕谕》也是如此。《日本变政考》只云:"明治十五年一月四日,降给各军人敕谕五条。曰,尽忠节,正礼义,尚武勇,重信用以及道义,甘质素"[27]。他虽则简单地介绍《军人敕谕》的内部实质意义,可是此处没有他的案语。至于《教育敕语》则他越发漠视,在《日本变政考》一书中根本没有提及。



  从某个方面来看,这显得非常奇怪。因为康有为此时怀背着一种理想通过尊孔保教来同一国民的思想信仰。尊孔保教无疑是他变法思想的重要一部分。他在戊戌岁首出版的《孔子改制考》,给清末的思想界以空前的震荡。同时,他又在京师发起社团保国会,并草拟保国会章程,将"保教"以及"保国、保种"相提并论:"本会遵奉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六〔七〕日上谕,卧薪尝胆,惩前毖后,以图保全国地、国民、国教"[28]。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在戊戌变法及厥后的保皇运动中鼎力大举鼓吹尊孔保教,主意以儒教为国教,在全国设立儒教会,采用孔子纪年。戊戌变法开始后不久,他在五月一日(6,19)上递《请商定教案法律,雠正科举文体,听天到农村邑增设文庙,并呈孔子改制考>,以尊圣师保大教绝祸萌折》[29],周全提出保教保国的主意,从而进呈《孔子改考制》(改订本)御览。当时他显然将保教运动视为神州变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支柱。



  康有为固然可以仿效日本"神道国教主义"的前例,援引明治政府指派神抵官、设立教部省(明治5年3月)的决定计划,来增强宣扬儒教的理论依据。但他没有如许做。相反,他坚决相信日本本来没有固有的宗教文化。《日本变政考》仅有一处触动到明治5年3月废神祗官而设教部省的事实。其案语说:"神祗省掌祠祭之礼,无关政体,与我礼部同,真宜废者也。若夫黉舍贡举,乃教之事。故今宜改礼部为教部,以发明孔子之道为主,日讲君臣父子之义、忠爱之道,定集会教徒、讲说教义,结教会之例,定两教之律,及判讼之例,庶几吾教明,教案易办也"[30]。这里所云"定两教之律,及判讼之例",是针对当时在海内不停发生的教案提出的,而与明治日本的宗教政策并无直接关系。更非常确实地说,在他鼎力大举提倡向日本学习的时候,他最为关心的倒是西方文明带给清末神州的一种文化挑战。康有为作为一个中汉文明的传人,尤其对那一些长久以来孕育发生以及造就整个西方文明的天主教感应一种文化认同的危机。中华民国以后,梁启超在《清朝学术概论》品题《孔子改制考》说:康有为"误认欧罗巴洲之尊景教为治强之本。故恒欲侪孔子于基督,乃杂引纤纬之言以实之。"也就是说,他力求把儒教升华为抗衡天主教的相对力量,故而既要提倡变法改制又要鼓吹尊孔保教。在这个意义上,面对宗教需要解答的题目,他不需要也不可能走上明治维新的道路。《日本变政考》对明治政府的"宗教鼎新"毫无乐趣,其实不是没在理由的。



  结 尾



  综括上边所述,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甲午中日战争以后,康有为神驰明治维新的乐成,开始编著《日本书目志》及《日本变政考》。



  二、在研究日本变政的历程中,他按照神州变法运动的前提以及短长来评分辨清楚治维新的是非功过,作出一种实用主义的取舍。



  三、并且,为了配合目前变法的需要,他对《明治政史》的原文斟酌文字,举行修改,甚或不惜捏造明治维新的客观历史事实。



  四、成果,从明治维新的到达点制定宪法以及开设国会起,追本溯源,把明治变政描述成一个单线成长的、天衣无缝的汗青历程。



  5、总之,康有为编写一部明治维新史,目的不外是为了证明本身的变法方案(出格是开设制度局的要求)对时下神州的政局确有正当性以及合理性。



  注释:(略)



  作者:村田雄二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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